审计委员会的董事会报告

2024-05-11

1. 审计委员会的董事会报告

由于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可能相对较少,因此他们应被很好地组织和正确地记录。秘书应负责安排会议、作会议纪要和传阅文件。会议纪要应在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传阅以使董事会随时了解委员会的活动和建议。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应编制一份正式的报告给董事会,详细报告审计委员会在本年度所作的工作和发现的问题。这样的报告应包括:1.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和效果的总结。2.有关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和对内部审计结果的反馈的总结。3. 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有关他们在中报和年报审计中的工作和结果以及管理建议书的总结。4.对外部审计人员连任的建议,以及对有关辞职、更换或解雇审计人员的所有问题的建议。我认为以上我所介绍的内容涵盖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功能和报告等大部分形式。在我结束之前,我想就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自他们建立以来所发生的一些进展作一个简要的全面的评价。因为香港的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因此在每个公司出现了“独立的非执行董事”这一正式群体。在最近几年,证券交易所日益倾向于这个团体完成额外的功能,并增加这部分董事的工作和责任。以下是一些最普遍的例子:1.当一家上市公司发生了被证券交易所定义的“需申报的交易”时,通常公司要给股东发一份详细描述该交易的通知,而这个通知通常包括一封来自独立董事委员会,通常是指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成员,的信,在信中他们会推荐股东支持这项被提议的交易。2.与以上提到的交易非常接近的是,当一家公司有着持续的日复一日的与控股公司的关联交易时,每发生一次关联交易就发一个公告不具有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会向证交所申请一个免于作持续公告的“豁免”。这样的豁免通常由证交所在适当的条件下授予,这些条件中有一条是:“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复核这些交易,并证明在公司的年报和帐户中该交易的执行是:a)在公司业务的普通程序中;b)(该交易的执行是)按正常的商业条款或不优于给予或获得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c)(该交易中)凡涉及公司股东的条款都是公允的合理的以上这些内容对于独立董事而言可能有时很难自我证明,在我的经验中,通常明智的方法是获得外部审计人员的帮助,他们将了解这些交易并在他们的审计期间检查这些交易。3. 从2000年7月1日开始,所有中期期间在7月1日或其后的上市公司,香港联交所要求其审计委员会必须复核中期报告。公告要求,如果公司未成立审计委员会,公司的外部审计人员应复核这个报告。以下是对这项复核的一段非常重要的描述:“确定复核的范围和程度是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确定复核的范围和程度是审计委员会的责任,而不是公司或外部审计。在实务中,审计委员会通常会聘请外部审计人员来协助他们以减轻他们的责任,但应做多少工作仍是由委员会决定。4. 最近的对独立董事责任的增加是香港联交所在2001年8月发布的。它是关于授予股票认股权的,这个从2001年9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是,“每次授予购股权给董事、首席执行官或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股东或任何关联方都必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核准”你可以从以上4个例子中看到证交所非常认真地接受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角色并依赖他们实现他们列出的许多要求。这是一个持续的趋势,我们能够预期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工作和责任加到这些独立董事身上。因此公司在选择它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小心谨慎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他们的工作将反映到公众对公司管理人员和公司治理的感知上,这些又会反过来影响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的表现。

审计委员会的董事会报告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2)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4)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5)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1)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A、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B、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C、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D、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E、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F、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2)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1)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A、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B、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C、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D、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E、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F、其他相关事宜。
(2)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A、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B、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C、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
D、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E、其他相关事宜。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2)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5)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6)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7)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8)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3. 审计委员会应按什么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简介:是公司董事会中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有关财务报表披露和内部控制过程的监督。在公司董事会内部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会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及外部独立审计等方面,执行控制和监督的职能。
审计委员会产生背景:自1978年以来,纽约证券交易所已经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配备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在1992年12月,坎特伯雷委员签署的一份有关公司治理的报告建议所有的英国上市公司都应成立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组织简介:董事会所设的负责对内部会计控制,财务报表和公司其他财务事项实施监督。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全部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构成。

审计委员会组织意义:
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统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当局,这种模式使得内部审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审计委员会负责全部的外部审计事务,这样,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重大问题可以直接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有利于重大事项的及时解决和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外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整合内外部审计的审计资源,可以独立、公正、有效地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向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按什么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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