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2024-05-11

1.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2. 中国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哪些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其中其他金融机构包括: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和个人汇兑等负债、结算业务为主。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筹措资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设备租赁;租期内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典当行:以实物占有权转移的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性质押贷款。

3. 金融机构分为哪两大类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在线。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金融机构分为哪两大类

4. 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适用本办法。
摘自《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汇编》

5. 金融机构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6、中国的分类。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宏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该《规范》对金融机构的分类: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公司。

金融机构的分类

6. 金融的主要机构包括哪些?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和典当业。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数据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政府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巨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高负债经营性是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其自有资金比率较低。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固有特点,使得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此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过去我国金融业发展既缓慢又不规范,经过十几年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

7. 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哪两大类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在线。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哪两大类

8.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企业主要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等等。金融业是指与银行有关的资金社,还包括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金融企业是指那些在执行金融业务时需要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许可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