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2024-05-13

1.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计提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贷: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实际缴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借: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贷:银行存款,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会计分录

2.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实际缴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 

3.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提和交纳依据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不是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按月征收。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需要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是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4.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提和交纳依据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不是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按月征收。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需要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是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 1.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 2.申报期:按月申报.因此,水利基金是按月申报,各办税服务厅的具体情况是按照您上月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计税基础. 3、缴费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人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岗职工. 4、计征依据、费率和应纳基金的计算.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对企业在岗职工按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乡镇企业在岗职工10元). 应纳基金额=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适用征收率.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6.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提吗

水利设施专项收入需要计提吗      可以计提.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地税代收,不属于纯税收范畴,同"教育费附加"一个性质.各地的收取比例不一,有的是万分之八,有的按人头交(一年100元/人).      以前水利基金记入其他应交款,新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应缴税费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水利基金      月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企业水利建设基金费用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      2018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再统一降低25%.      北京于2019年起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计给单位和个人减负2亿元.      二、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7. 水利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法律分析: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水利专项收入计税依据

8.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在哪里申报

法律分析: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在当地的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提取标准为,按当年累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各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不一致。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  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